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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于2月下旬全面展开(Time:2008-01-05 17:17:00)
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于2月下旬全面开展,对工业、农业、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普查。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平介绍说,国家环保总局组建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,它是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办事机构。此次普查涉及33个省级(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和全军环协)、333个地级、285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,截至目前,全国各省、地、市均已成立了普查领导办事机构,全面展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。
据悉,国务院发布的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》为全国污染源普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。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,财政部已审核下达了2007年普查经费7.37亿元,其中中央部门4.51亿元,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2.86亿元。
据了解,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于2月下旬全面开展后,2到5月,将组织全国个普查单位填报普查表;5至6月,市、县普查机构进行数据录入,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审核、汇总;在7月前,省级普查机构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,报国家普查办;8至12月,国家普查办对地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和汇总,基本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主要数据的审核和汇总,向国家提供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主要数据。2009年上半年为总结发布阶段:国家普查办对全国污染源数据进行分析、整理,建立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,开发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,形成总体报告并向社会公布;各级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,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。